海南省老龄办关于启用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的通知
琼老龄办发〔2014〕25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老龄办:
为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,缩短老年人优待证制证办证周期,方便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,经研究,省老龄办制发了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,为做好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启用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4年7月1日起,全省启用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。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内芯均采用防伪过塑膜夹铜版卡,内压“健康岛 长寿岛”字样的防伪水印。旧版优待证2019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,停用前旧版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,不需更换。
二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由各市县老龄办负责发放。各市县要对直接从事发证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,使其熟练掌握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发放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办证程序,严格内部管理,不得随意扩大发证范围。
三、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采取现场发放的方式。各市县要抓紧配备证件发放所需的打印机、塑封机、钢印等设备,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使用的钢印需在公安部门批准的制作点定点制作,专用钢印为圆形,直径35mm,中央刊“★”,“★”外围刊“x x市(县)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”,“★”下方刊“证件专用章”。
四、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由省老龄办统一印制,免费下发市县使用,各市县在发放、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经费,可商请当地财政予以解决。
附件:1.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样式
2.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制作标准
3.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申办程序
省老龄办
2014年5月9日
附件1
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样式
65--69岁
70岁以上
附件2
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制作标准
封皮外套材质:人造革、透明膜
规 格:10X7.5厘米
优待证内芯材质:防伪过塑膜夹铜版卡
规 格:8.6X6厘米
附件3
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申办程序
一、 办理范围
本省户籍老年人或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。
二、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内。
三、办理地点
本省户籍老人到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、所在单位申领或直接到所在市、县(区)老龄办申领,外埠老人到居住地村(居)委会申领或直接到所在市、县(区)老龄办申领。
四、提交资料
(一)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;
(二)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1张;
(三)外埠老人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。
五、办理程序
(一)村(居)委会、机关单位受理并审验申报资料,指导填写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卡》,其中:60-64岁申领蓝色卡;65-69岁申领绿色卡;70岁以上申领红色卡。发给 “优待证领取凭证”,报送相关资料到市、县(区)老龄办。
(二)市、县(区))老龄办复核资料,按老年人年龄段编号,在市、县(区)老龄办现场制发证件。
(三)市、县(区)老龄办核发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将证件发放信息登记造册。
(四)新版《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免费办理,不收取老年人费用。